2010年11月9日 星期二

創世記(111)101107

Part 1

Part 2







講義38
26:1 亞伯拉罕時代的饑荒發生至少一百年之前 (創12:4, 10, 25:7),亞伯蘭帶全家下埃及,與妻子同謀騙埃及人他們是兄妹關係。法老將撒萊帶入皇宮,耶和華介入才解危。這次以撒遭遇饑荒,帶領全家遷往非利士王亞比米勒統治的基拉耳境內。亞伯拉罕在以撒出生之前也曾帶全家暫居基拉耳 (創20),再度發生謊稱他們是兄妹關係,以致於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將撒拉娶為妾,也是耶和華介入才解危。這次,以撒似乎是有樣學樣,採取相同策略以求自保,不料,卻因夫妻親密嬉戲被亞比米勒發現,而遭責難。亞比米勒是基拉耳國王之尊稱,就如埃及國王稱為法老,日本國王稱為天皇,美國國王稱為總統。

26:2 耶和華向以撒顯現 [耶和華當年並未向亞伯拉罕顯現或禁止南下],禁止他南下埃及,要他留在基拉耳。[基拉耳也在巴勒斯坦地區,考驗以撒對神的信心,或是不要以撒離開迦南地]

26:3-5 耶和華重申必信守對亞伯拉罕的誓言,會將迦南地賞賜給以撒及其後裔,且會同在與賜福。地上萬國必因特定後裔 (Messiah) 蒙福 [創22:16-18]。因亞伯拉罕聽從順服上帝的話。

26:6 基拉耳 (Gerar) 位於別是巴與迦薩之間 (Beersheba and Gaza)。以撒順服耶和華的命令。但是對於耶和華的信心卻不足夠。

26:7 有其父必有其子。以撒也採用此欺人以自保之策略。(創20:2) 事實上利百加是以撒侄女。因她容貌俊美 (創24:16) [雖然利百加已經結婚至少35年,且生過雙胞胎,但保養有術。]

26:8 日子一久,戒心放鬆,漏出馬腳。亞比米勒不經意從窗戶往外看,發現以撒與利百加有親密動作,不像兄妹關係。

26:9 亞比米勒立刻召以撒入宮,向其質問為何欺騙。以撒說明自己撒謊之動機,並沒有進一步詭辯 (創20:12)。

26:10 亞比米勒指責以撒,為何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。民中有人,或許是亞比米勒自己有意。他們相信與有夫之婦發生性行為,是嚴重的淫亂罪,會遭神明處罰。

26:11 亞比米勒王下保護令,誰敢動以撒與利百加一根汗毛者,必被治死無疑。

26:12 以撒從游牧轉為農耕,結果大豐收,結實百倍 (太13:23)。這是上帝的賜福。

26:13-14 以撒蒙上帝祝福,成為大富戶,結果樹大招風,名大招嫉。

26:15 以撒父親亞伯拉罕的僕人所挖掘的井 (創21:30) 被人惡意填平。彼此產生齟齬。

26:16 亞比米勒好意相勸,或是強勢驅逐,要以撒遷離基拉耳,因為以撒已經比亞比米勒強盛。以撒父親亞伯拉罕曾有318壯丁 (創14:14),足以突襲四國聯軍,或許以撒壯丁更多。

26:17 以撒個性溫和,並未爭辯或抗拒,立刻從基拉耳城市搬出,前往不遠的基拉耳河谷,搭帳棚而居。(羅12:18)

26:18 或曰此節內容應該與26:15所指之井相同,若然,則以撒在亞伯拉罕所挖的井被惡意填平之後,忍氣吞聲、默默將該井又挖出來,而且稱呼同樣的名字,以紀念父親亞伯拉罕。但是後來卻被亞比米勒驅逐出境。

26:19 到了基拉耳河谷,以撒的僕人在谷中挖井得水。活水井 (well of springing water) (約4:10)

26:20 基拉耳人欺負以撒,得寸進尺,認為以撒僕人所挖的活水井是在他們的境內,水權之爭。以撒稱此井為埃色(Esek),意即相爭 (contention)。

26:21 以撒再度退讓,以撒的僕人另外再挖一口井。但是,基拉耳人又來主張水權。以撒稱此井為西提拿 (Sitnah),意思是敵意 (hatred)。

26:22 以撒三度退讓,搬往距離基拉耳更遠的地點。以撒的僕人再挖一口井,基拉耳人不好意思再來爭水權了。以撒稱此井為利河伯 (Rehoboth),意為寬廣 (broad)。以撒真的是退三步海闊天空。

26:23 迦南地饑荒已過,以撒舉家遷回父親亞伯拉罕最後居住的別是巴 (創21:33-34)

26:24 耶和華當夜就向以撒顯現,再度肯定會信守與亞伯拉罕之誓言,勿懼因我同在,賞賜福氣與後裔。[不要害怕天災人禍] 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 (太22:32) 神是活人的神。父親順服帶來子女蒙福。

26:25 亞伯拉罕曾在別是巴栽一棵垂絲柳樹,在那裡求告耶和華的名 (創21:33-34)。亞伯拉罕是否在此築壇?聖經未記載。以撒在此築壇敬拜耶和華,並支搭帳蓬,以撒僕人在此又挖一口井。準備長居此地。

26:26 基拉耳國王亞比米勒聽到以撒之興盛,可能擔心會對其報復,由好友亞戶撒與軍長非各 (創21:22 也有軍長非各,或曰此非各與其父親同名同職)作陪,專程由基拉耳前往別是巴拜訪以撒。

26:27 以撒將滿腹牢騷傾吐而出,被驅逐出境,又三番兩次的被霸佔水井,基拉耳人對以撒不存好意。

26:28 亞比米勒明言,親眼看到耶和華與以撒同在的祝福,願意與以撒簽訂互不侵犯條約,和平共存。 [或曰,將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所簽之和平條約再認定 (創21:22-24)]

26:29 打發你平平安安的走。或者以撒所遭遇的三番兩次水井水權爭議,亞比米勒並不知情。 (創21:26)

26:30 以撒擺盛筵請客,酒足飯飽,賓主盡歡。

26:31 隔天清晨才簽訂和平條約,互道珍重、平安離去。

26:32 以撒僕人在別是巴挖井之事,一直到亞比米勒離去之後,才有機會向以撒報告這個好消息。

26:33 以撒將該井命名為示巴 (Sheba),意即盟誓 (Oath)。該城名叫別是巴 (Well of Oath) 盟誓井。 亞伯拉罕在至少七十五年前,在同一地點與亞比米勒也簽訂和平條約,也稱此地為別是巴 (創21:31)。[別是巴位於猶大南邊界 (士20:1; 撒下17:11; 王上19:3),經抽籤被分配給西緬族 (書19:2)。亞伯拉罕曾在此與亞比米勒簽訂和平條款 (創31:31),且在此久居過 (創32:19)。根據創26:28-31以撒也在此與亞比米勒簽訂和平條約。撒母耳兩個兒子約珥與亞比亞在此任士師]

26:34 以掃40歲結婚,與父親以撒同樣年齡。但是,以掃卻是娶了迦南赫人之女子為妻。亞伯拉罕曾要老僕人發誓,不可為以撒娶迦南女子為妻 (創24:3)。

26:35 以掃的兩位迦南妻子使父母心裡愁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