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2月8日 星期二

創世記(102) 091205


同性戀(三)

VI. M、所多瑪 (20:1-18)
20:1 從那裡 (幔利) (18:1) 遷去 �逐水草遊牧 ‚遠離所多瑪 l上帝指示
基拉耳 (Gerar) 在加低斯之北 [參閱 12:9; 13:1; 16:7, 14]
20:2 重施故技 (12:10-20)? “亞比米勒” (Abimelech) “Father King” 乃 Philistine王之尊稱
[21:22; 26:1; 詩34:1; 撒上21:10] 埃及王法老 [12:15] 示劍王哈抹 [34:4] 日本天皇
美國總統
撒拉雖然又老14歲 (89高齡) 風韻猶存 或許是政治婚姻 [異同:20:3, 7, 11, 14, 15, 16]
20:3 上帝向外邦人託夢啟示 [參閱 41:1; 但 4:5] (詩25:12)
“你死定了” [身罹重病]à無法圓房[性無能?] 否則以撒可能必須做基因鑑定以確定生父
20:4 “有義的國” (眾民無辜) [參撒下24:17; 18:24] 當時迦南人道德水平尚優於平原人[參15:16]
20:5 被誤導之錯誤 [當代國王有權娶處女為妃] 主觀無辜與客觀有罪之間 [參閱20:17]
20:6 上帝再度介入歷史,以確保祂對亞伯拉罕之應許不會出問題。
20:7 先知有代禱者之角色 [先知之主要角色為作神的出口 (出4:15; 士6:8; 撒上9:9)]
但有時也會替人代禱 [耶7:16;出32:11; 申18:15] “唯一死刑”,此處甚至誅九族連坐。
20:8-10 清早,嚇壞了,等不及天亮便急忙開庭審理此案。當眾指控亞伯拉罕陷人於不義。
[賽1:10-23; 結16:49; 番2:9-10; 太10:14-15; 彼後2:6-8]
20:11 亞伯拉罕之答辯:我以為 [個人之偏見] (移民之迫害妄想)
害怕常叫我們失去理智並不澤手段
20:12 部份真理 vs 謊言 [前者更易得逞,且易於合理化]
20:13 亞伯拉罕仰賴太太的保護,而不是挺身保護太太 [預謀罪加一等] [不是針對你設計]
20:14-16 答辯被接受 亞比米勒給 “賠罪禮”:糾正錯誤、慷慨友好(復和)、付遮羞費(你哥哥)
20:17-18 上帝以 “不孕症” 處罰亞比米勒 [保證亞撒之純種] [或曰保護] [參閱伯42:8]

Þ 如果沒有受到懲罰,我們常會重蹈覆轍。
Þ 我們常會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[應該是 innocent until proved guilty]
Þ 信心之父的信心仍不完全,帶有恐懼,靠自己小聰明而不是完全倚靠上帝
[對我們是鼓勵與警惕] “Just Forgiven” [蒙恩的罪人] 成聖的學校乃終生學習不會畢業
Þ 外邦人亦憑其良心與本能來接受上帝的審判 [羅2:12-16] 外邦也有好人。
Þ 我們有可能在不知不覺中犯罪 (unconscious sin),尤其是體系性罪惡 [參閱詩19:12-13]
一旦蒙神光照,要趕快認罪 [向神、向人,且做適當的補償]
Þ 自己 “不孕症”,卻要替別人的 “不孕症”代禱 [上帝的主權與時間]
Þ 基督徒有時必須謙卑接受外邦人之指責 [上帝可以透過外邦人啟示我們真理]
Þ 上帝恩典常將我們之罪惡與失敗轉化成為祝福。